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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机构CNAS-CI01-A001应用说明文件正公开征求意见

2021-09-23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近日公示CNAS-CI01-A001:202X《检验机构能力认可准则在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检验领域的应用说明》等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均为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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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机构及人员:

为规范特种设备领域检验机构认可,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组织修订了CNAS-CI01-A001:202X《检验机构能力认可准则在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检验领域的应用说明》。目前已完成文件征求意见稿,现于网上公示征求意见。如对该文件有任何修改建议或意见,请填写附件中意见征询表,并于2021年10月15日前反馈CNAS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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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AS- CI01-A001 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CNAS- CI01-A001:2018《检验机构能力认可准则在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检验领域的应用说明》自实施以来,指导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检验机构认可的申请和评审工作,规范相关检验机构的技术能力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检验领域的发展,以及认可相关文件和技术规范的更新,该说明不能有效指导相关检验机构申请以及认可评审等工作,根据 CNAS 特种设备专业委员会 2020 年年会决议,需对其进行修订,以满足当前该领域检测机构认可的持续发展需求。

2021 年初, CNAS 依托特种设备专业委员会启动了了本能力说明的修订工作。2021 年 8 月完成了对《检验机构能力认可准则在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检验领域的应用说明》的修订及修订意见汇总整理,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在征求意见稿中,相对于 CNAS- CI01-A001:2018,除编辑性修订外,主要技术变化为:

——在条款 6.1.1 中增加了表 1“关键岗位人员资格、职称、学历和工作经历要求";

——在条款 6.1.2 中增加了关于检验人员中劳务派遣人员数量占总检验人数量的比例要求;

——在条款 6.1.3.1 中增加了表 2“检验人员工作范围";

——在条款 6.1.3.2 中增加了人员持续培训的要求;

——在条款 6.1.3.3 中增加了检验中如包含无损检测活动,应满足《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无损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CNAS-CL01-A006:2018 的有关要求;

——在条款 6.2.13 中增加了检验信息管理系统的要求。

该文件修订后,涉及CNAS网站认可说明类文件的变更,后续将统一发送给相关部门进行处理。有关评审员培训将视情况进行,也可结合远程视频会议的形式开展。

虽然本准则的修订,与无损检测关联性较大,与我们气瓶中气体含油,微量氧等项目的检测没直接联系,但作为压缩空气检测单位,我们随时关注有关压缩空气相关的文件变更,以便我们在工作中更好的为客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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